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扶持罗源县乡村民宿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罗政办〔2021〕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修改完善文件有关内容,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废止《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扶持罗源县乡村民宿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罗政办〔2020〕2号),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生效。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修改完善文件有关内容,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废止《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扶持罗源县乡村民宿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罗政办〔2020〕2号),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生效。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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