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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FZ11119-1000-2020-00004 | 文号 | 罗退役军人〔2020〕20号 |
| 发布机构 | 罗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0-09-02 |
| 标题 | 关于做好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为认真做好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报工作,规范申报流程,以便我局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 ||
| 索 引 号 | FZ11119-1000-2020-00004 | ||
| 文号 | 罗退役军人〔2020〕20号 | ||
| 发布机构 | 罗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生成日期 | 2020-09-02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关于做好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 ||
| 内容概述 | 为认真做好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报工作,规范申报流程,以便我局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 ||
关于做好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为认真做好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报工作,规范申报流程,以便我局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乡镇村(社区)2021年年满60周岁(1961年前出生)的农村籍退役军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退役人员。
二、申报时间
各乡镇村(社区)申报的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统一上报的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三、申报内容
1.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乡镇退役退役军人服务站章);
2.户口簿复印件(加盖乡镇退役退役军人服务站章);
3.未参保或领取养老金待遇证明;
4.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核表(加盖村(社区)、乡镇政府章,退役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签字并写上“情况属实,同意上报”);
5.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
6.退伍证复印件和应征青年入伍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人武部章);
7.1寸免冠证件照(红底或蓝底);
8.有退伍证名字和身份证名字不一样的,填写“名字不一致”表格(加盖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章,本人签字)和个人声明。
9、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申报人的会审纪要(乡镇退役退役军人服务站、人武部、村社区、已认定的服役人员等单位与个人盖章、手印)。
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
四、审核流程
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从申报的时间起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填写《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核表》,并提交申报材料。村(社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复核,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将申报材料上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认真核实人员身份,逐一审定,对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张榜公示(至少7天)后,再按规定上报上级审批。
五、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具体工作人员要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落实到户,将政策待遇落实到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对象身上。我局将定期对各乡镇完成的情况进行通报,确保顺利完成今年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报工作办事流程图
罗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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