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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11118-1000-2017-00008 | 文号 | 罗卫〔2017〕180号 |
发布机构 |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生成日期 | 2017-08-08 |
标题 | 罗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罗源县卫计系统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各卫生计生单位:现将《罗源县卫计系统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要求执行。 |
索 引 号 | FZ11118-1000-2017-00008 | ||
文号 | 罗卫〔2017〕180号 | ||
发布机构 |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17-08-08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罗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罗源县卫计系统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卫生计生单位:现将《罗源县卫计系统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要求执行。 |
各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罗源县卫计系统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要求执行。
罗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8月1日
罗源县卫计系统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实施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引导干部职工更新思想观念、革除陈规陋习,建立勤俭节约、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加强民风建设,全面提升我县卫生计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福建省农村社会风气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意见》(闽文明委〔2015〕6号)、《福州市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方案》(榕委办〔2017〕46号),把推进移风易俗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着力破除陈规陋习。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作为主抓手和突破口,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价值引领、破立结合。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倡导婚丧事简办、其他喜事俭办的文明风尚。坚持正面导向,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俭办、关爱他人、关爱社会等方面的典型人物,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工作。
(二)坚持党员示范、干部带头。把党员干部带头破陋习、树新风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严格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带头反对高额彩礼、带头简办婚丧事宜、带头开展文明祭扫、带头反对宗教迷信活动等,以身作则,示范引领带动广大群众转观念、破旧俗、树新风。
(三)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以治理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为重点,切实摸清摸准不良风气的形成原因,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综合施策抓整改,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
(四)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把政府推动与群众自治结合起来,把教育引导与典型示范结合起来,标本兼治,推动形成良好的社风民风。
(五)坚持宣传引导、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主体作用,深入推进宣传教育,用喜闻乐见的内容和形式吸引干部群众,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工作重点
(一)搭建宣传载体,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结合精神文明建设与创城工作充分发挥电子屏、宣传栏、文化墙、张贴标语、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不定期宣传移风易俗工作内容,利用道德讲堂等宣传平台和邀请道德模范、移风易俗先进上台宣讲,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法治宣传,广泛开展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干部群众从自身做起,自觉移风易俗、革除陈规陋习。
(二)倡导婚事新办,树立新型婚俗观。提倡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方式办理婚事,力求婚礼仪式简朴、氛围温馨。破除婚事活动中各类低俗陋习,杜绝举办讲奢华、互攀比、爱招摇的婚事,自觉抵制婚车成串影响交通、鞭炮齐鸣污染环境、滥发请柬增加负担、大办宴席铺张浪费、猜拳酗酒滋事扰民等不良现象。
(三)倡导丧事简办,树立新型丧葬观。提倡厚养薄葬,引导丧主简化治丧仪式、缩短治丧时间、缩小治丧规模,杜绝占用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搭建灵棚、吹奏鼓乐、高音播放哀乐;自觉抵制在社区内、道路两旁撒纸钱、焚烧纸扎冥币、搞封建迷信、大肆燃放烟花爆竹等不良行为,减少扰民现象;鼓励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等方式缅怀故人,不在街道、林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在卫生计生系统树立起依法、文明、节俭、平安的新型丧葬观。
(四)倡导其他喜庆事宜俭办,树立新型消费观。提倡不办或俭办满日、生日、升学、乔迁等喜庆事宜庆祝活动,自觉抵制互相攀比、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等不良风气,狠刹挥霍浪费之风,倡导健康文明的交往方式和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强化规矩意识,严格执行纪委《关于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等事宜的暂行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相关规定。领导干部应将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度述职述廉的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将移风易俗工作列入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积分制管理,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推动移风易俗方面走在前、做表率,以良好的形象影响和带动群众。
(五)提倡健康幸福,树立新型生活观。在生活中尊老爱幼,夫妻和谐,邻里团结,热心公益,崇尚科学,遵法守纪,反对非法宗教、邪教和封建迷信,远离“黄赌毒邪”;注重整洁有序,自觉抵制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行为。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成立县卫计局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在做好卫生计生系统的移风易俗工作的同时,要做好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工作,引导其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发挥干部职工和群众共同力量,确保移风易俗工作取得实效。
(二)干部带头、率先垂范。卫生计生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践行“六带头、六严禁”要求,主动做移风易俗的践行者、引领者、宣传者。以正确导向和行为示范带动广大群众转观念、破旧俗、立新风。
(三)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充分发挥积极性,依照分工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的工作思路,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四)重在建设,堵疏结合。充分利用多种文化活动载体,面向群众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积极参与“最美家庭”、“最美医生”、“身边好人”评选等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用先进文化占领思想阵地。
(五)强化监督,严格考核。要把移风易俗工作列入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落实责任、强化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及时向卫生计生局党委报送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以便于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对在民风建设工作中组织不到位、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单位要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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