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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FZ11114-1300-2026-00002 | 文号 | 罗建〔2026〕18号 |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6-02-03 |
| 标题 | 关于印发罗源县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1792号)《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建规〔2025〕6号)等规定,为完善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机制,强化用水约束,结合我县近年工作实际,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修订了《罗源县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
| 索 引 号 | FZ11114-1300-2026-00002 | ||
| 文号 | 罗建〔2026〕18号 | ||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2-03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关于印发罗源县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内容概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1792号)《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建规〔2025〕6号)等规定,为完善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机制,强化用水约束,结合我县近年工作实际,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修订了《罗源县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1792号)《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建规〔2025〕6号)等规定,为完善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机制,强化用水约束,结合我县近年工作实际,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修订了《罗源县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罗源县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管理实施方案
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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