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1401-1300-2016-00019 文号 罗凤政〔2016〕78号
发布机构 罗源凤山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6-04-19
标题 凤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岐阳村“无违建”示范点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现将《2016年岐阳村“无违建”示范点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索 引 号 FZ11401-1300-2016-00019
文号 罗凤政〔2016〕78号
发布机构 罗源凤山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6-04-19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凤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岐阳村“无违建”示范点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现将《2016年岐阳村“无违建”示范点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凤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岐阳村“无违建”示范点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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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现将《2016年岐阳村“无违建”示范点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凤山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9日

 

2016年岐阳村“无违建”示范点创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深化“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有效地推进长效管理,根据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无违建”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闽治违办〔2015〕1号)精神,结合凤山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将我镇岐阳村作为2016年增创“无违建”示范点。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镇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无违建”示范村创建活动,确保我镇乡村总体规划有序实施,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大幅度提升村民的生活环境质量,进一步促进宜居环境的建设,为建设美丽乡村幸福岐阳做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无违建村”创建活动,使广大群众禁违控违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的长效机制全面形成,既有违法建筑全面拆除,新增违法建筑及时处置,违法建设行为得到全面遏制,“拆、防、化”行动成果得到巩固和发展。

三、创建标准

“无违建”示范点要按照“拆、防、化”的治理要求,围绕调查摸底、新增管控、分类处置、拆后利用、个人自建房管理、依法治违等6个方面,有序有效强力推进,实现“六达标”。

1.调查摸底要达标。充分发挥村(居)等基层组织作用,落实基层乡镇、街道的属地责任,全面摸清“两违”底数,健全完善“两违”档案,做到录入“两违”信息系统数据、一违一档数据、现场情况“三一致”,调查摸底全覆盖。

2.新增管控要达标。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完善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制度,综合运用数字城管和手机执法等方法,实行全方位动态监管,构建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2014年以来的新增“两违”零增长。

3.分类处置要达标。制定实施分类处置办法、方案,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区别对待、宽严相济、逐步解决”原则,采取拆除、补办手续、没收或查扣、暂时搁置使用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分类别、分阶段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乡镇(街道)达到80%以上、村(居)达到90%以上,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拆违任务。

4.拆后土地利用要达标。及时清理拆后垃圾,制定拆后土地利用方案,分门别类利用好“两违”拆除后腾出的土地,坚持规划引领,节约集约用地,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建则建,做到拆除一片违建,腾出一片空间,用好一片土地,拆后土地利用率达到80%以上。

5.个人自建房管理要达标。贯彻落实《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加强个人自建房管理。村(居)摸清辖区个人住房现状,建立住房困难户和危房户台账,依法召开村委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个人建房申请进行审议、公示,并根据审议及公示情况及时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组织对建房申请情况进行核实,并对住宅建设和用地进行符合性审查或审批,需报县(市、区)审批的及时上报。

6.依法治违要达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每月组织一次政策法规宣传活动,营造依法治理氛围;坚持公平公正执法,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不发生因“两违”处置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保持社会安定稳定。

四、工作措施

1. 加大拆违力度,妥善解决历史遗留违建。按照《福州市“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对严重影响规划、非法谋利、违法占用耕地及纳入“四重点、六先拆”范畴的违建依法先行予以拆除。对历史遗留的“两违”建筑,综合考虑其性质、年限、用途、位置等因素,分类予以处置,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2. 建立完备的防控体系,严控新违建发生。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的工作责任制,建立违法建设日常巡查防控、投诉快速处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构建全覆盖、网格化的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体系。对群众举报、信访反映、巡查发现的新建违法建筑,必须及时制止和拆除。

3. 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广播、标语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两违”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拆除政策解读,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减少工作阻力,确保“无违建村”创建行动依法有序推进。

4. 加强农民建房管理,严格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规定,全面落实建新拆旧,规范农村住房管理秩序。顺应农村村民改善住房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保障村民建房用地需求,优先解决住房困难户、危房户建房用地指标。积极探索村民建房审批管理模式改革,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环节。

5. 做好应急和防控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在无违建创建活动中建立各项应急预案和防控措施,做好村民思想工作,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决杜绝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社会事件和重大安全问题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附:岐阳村“无违建”创建活动小组名单

 

 

 

附件:

 

岐阳村“无违建”创建活动小组名单

  

  为深入推进“无违建”示范点创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村两委研究决定,成立岐阳村“无违建”创建活动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宝嵩(村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郑鼎福(村委会主任)

成  员:叶  真(村党支部委员)

     郑浩建(村委会副主任)

    郑锦丽(村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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