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1401-3000-2019-00004 文号 罗凤政〔2019〕14号
发布机构 凤山镇 生成日期 2019-01-15
标题 关于印发《凤山镇侨情与港澳乡情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各村、社区:   现将《凤山镇侨情与港澳乡情调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索 引 号 FZ11401-3000-2019-00004
文号 罗凤政〔2019〕14号
发布机构 凤山镇
生成日期 2019-01-15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印发《凤山镇侨情与港澳乡情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村、社区:   现将《凤山镇侨情与港澳乡情调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凤山镇侨情与港澳乡情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8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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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 

  现将《凤山镇侨情与港澳乡情调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凤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5日  

 

凤山镇侨情与港澳乡情调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省委、市委、县委统战部工作部署,全面掌握我镇海外华侨华人、出国人员、港澳居民、归侨侨眷和港澳眷属及海外社团基本情况,进一步夯实对海外及港澳罗源籍乡亲联络工作的基础,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凝聚侨心侨力,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拟定于20191月至20199月在全镇开展侨情与港澳乡情调查工作,建设侨情与港澳乡情数据库。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侨情与港澳乡情调查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我镇侨情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新特点,建立健全全镇侨情数据库,为凤山镇开展侨务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更好地开展为侨服务工作,进一步涵养侨力资源,实现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充分发挥我镇侨力资源,让更多的海外乡亲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建设创新开放绿色幸福的新凤山。 

  二、调查对象、范围、内容 

  (一)调查对象:凤山籍华侨华人、出国人员(含留学人员)、港澳居民、归侨侨眷、港澳眷属及出国人员眷属,以及凤山籍乡情为主的侨华侨人、港澳居民组成的各类团体等。重点对象:一是重点人士,即政治上有影响、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力、专业上有造诣的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二是重点人士后代及在国(境)外出生的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新生代中的优秀人才;三是1979年以后出国的海外新华侨华人;四是海外华侨华人新社团及香港、澳门新社团。 

  (二)调查范围包括全镇各村(社区),并延伸至国(境)外。为保证不重不漏,本次调查以行政村(社区)为基本调查单位,对全镇侨情港澳乡情进行全面调查。 

  (三)调查内容调查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身份、出生地、居住国(地区)等基本情况;重点是重点人士、重点人士后代、新生代和新华侨华人中优秀人才的经济实力、回国投资、回国兴办公益事业、从业类型、工作处所、通讯地址等情况;海外华侨华人、香港、澳门社团的名称、创办时间、届次、负责人、所处国家(地区)、宗旨、性质、活动情况和通讯地址等情况。通过四张入户问卷调查表采集信息,分别是《福州市侨情与港澳乡情入户问卷调查表》、《福州市侨情与港澳乡情社区(行政村)调查表一(海外华侨华人、港澳社团情况)》、《福州市侨情与港澳乡情社区(行政村)调查表二(重点人士及其子女情况)》及《港澳罗源籍乡亲信息采集表》,由县里按统一标准印制。电子表可扫描纸质表二维码下载后,刻录到调查专用计算机。 

  三、方法步骤与时间安排 

  本次调查工作,采取村居(社区)调查与有针对性地入户调查相结合、境内调查与境外调查相结合、数据汇总与资料分析评估相结合等方法进行。正式调查开始前,先组织调查摸底、填写基本信息,在此基础上开展入户调查,调查结束并经质量检查后,进行录入、汇总、分析评估、重点对象及社团背景资料整理和侨情调查资料汇编等工作。 

  本次侨情调查工作从20191月开始,20199月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建队伍、加强培训20191月) 

  1. 动员部署20191月上旬召开全镇重点侨情调查工作动员会,对全镇侨情调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村(社区)应相应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部署、推动落实本次侨情与港澳乡情调查工作。 

  2. 成立机构。成立凤山镇侨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党委统战委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民政办。其工作职责:(1)镇党政办负责协调下文成立专门机构,督促相关村(社区)按期完成任务;(2)镇宣传办负责指导村(社区)侨情调查工作的氛围营造、宣传报道等工作;(3)镇财政所负责做好调查专项经费的支持保障工作,同时做好资金使用监管指导;(4)镇侨联通过发挥基层组织健全、熟悉当地侨情的优势,抽调精干人员参与侨情调查工作。 

  3. 组建调查队伍。镇、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从相关各所、站抽调得力人员组建调查员队伍。并根据本地人口、侨情、角落分布并综合考虑海外分布及姓氏、族谱、调查工作量等因素,合理划分调查片区并配备调查员。调查员岗前需培训,培训合格后发给调查证件,按全市统一模板印制,在执行调查任务时应当出示证件。 

  调查队伍原则上应该由调查负责人、调查联络员、调查员组成。具体设置及人数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调查负责人:由镇分管统战侨务工作的领导担任,统筹调查事宜,掌握调查的时间进程,并负责调查方法的指导、调查质量检查等工作,确保调查的质量等。 

  调查联络员:由镇指定一位干部负责与县侨情办联系调查工作事宜,并对所辖区域的侨情调查工作进行指导。 

  调查员:抽调村(社区)两委、文员等担任,主要承担村、(社区)调查和入户调查任务。调查前必须对调查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熟悉调查内容和填表说明,熟练掌握调查方法;调查中遇到问题,应及时与联络员联系,取得帮助和解决。 

  4.调查培训20191月中旬召开全镇侨情与港澳乡情调查业务骨干培训会议,各村(社区)安排35名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培训。与会同志应认真参加培训,掌握好调查方法步骤、填表对象、填表要求,并负责做好本辖区调查员培训。 

  5.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要协调新闻媒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户外广告、新媒体等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宣传侨情调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为调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调查工作。 

  (二)调查摸底、入户登记(201915月) 

  2019320日前完成港澳乡情调查并汇总上报,2019610日前完成侨情调查登记。 

  1.调查摸底2019116日-131日)。在侨情入户调查开始之前,进行调查对象摸底。一是各村(社区)对辖区内入户对象进行摸底,掌握需入户调查的对象和数量,填写《福州市侨情调查入户对象摸底登记表》(附2)。摸底工作以2005年的侨情调查资料为参考,同时利用家谱、族谱和计划生育工作资料以及侨联、公安、教育、人事、科技、外事、统计等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在摸底的基础上,镇侨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村(社区)的摸底情况进行检查把关。镇要组织力量对基层的摸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经摸底的调查对象的数量与2005年调查相比有减少的,镇会同各村(社区)认真查找原因,搞清情况,防止漏查和错查。 

  2.入户调查201921日-331日)。在准确摸底的基础上,各村(社区)按市调查办统一印制的侨情调查表开展侨情调查。一是村(社区)组织调查员入户调查,填写《福州市侨情与港澳乡情入户问卷调查表》(附3)及《港澳榕籍乡亲信息采集表》。二是镇侨情调查工作小组组织所属村(社区)对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中的重点人士、重点人士后代及在境外出生的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新生代中的优秀人才情况实施调查,由村(社区)填写《福州市侨情与港澳乡情社区(行政村)调查表二(重点人士及其子女情况)》(附后)。三是镇侨情调查工作小组组织所属村(社区)对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社团情况实施调查,由村(社区)填写《福州市侨情与港澳乡情社区(行政村)调查表一(海外华侨华人、港澳社团情况)》(附后)。 

  3.督查指导201931日-515日)。镇要成立侨情调查督导组,加强督查、指导,入户调查登记结束后,应组织督导组进行全面核查,发现差错应重新入户核对,并予更正,确保调查质量。镇要做好侨情调查的检查指导和质量抽查工作。 

  (三)汇总统计、验收、上报2019910日前) 

  1.镇于2019320日前完成港澳乡情汇总、统计,并报送镇侨情办(联系人:叶云,联系电话:059126860811 

  2.镇于2019520日前完成侨情调查汇总统计和纸质表、电子表验收,并根据完成情况,村(社区)组织自查、初验,对调查结果负责。同时向镇申请复验,验收实行分级负责制,镇作为验收主体,负责本辖区全面验收,对调查质量负责。镇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复验。对发现的问题,相关村(社区)应认真整改,并形成终验报告。 

  调查纸质和电子表格验收合格后,于2019610前报送镇侨情办。(联系人:叶云,联系电话:059126860811 

  调查资料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分类装入不同的档案袋,运送过程中必须妥善包装,专人护送,保证完整无损。运送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交接手续。调查工作全部结束后,原始调查表格由镇侨情办统一归档。 

  镇在录入汇总和资料上报的同时,认真收集、整理、完善重点对象和社团的背景资料。背景资料要能够说明主要情况,字数不少于500字。镇要在2019820日前,将经过整理、筛选、汇编后的重点对象及其背景资料、社团及其背景资料要分门别类、编印成册,报县调查办。(联系人:叶云,联系电话:059126860811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村(社区)要按照方案要求,周密安排部署,落实调查办公地点、专用设备。各村(社区)主干要高度重视,成立调查小组,选齐配强调查员队伍,切实做好本区域内的调查工作。 

  (二)依法开展调查。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调查,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调查对象提供的个人信息依法予以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调查以外的目的。 

  (三)讲究方式方法。调查员在入户调查时,要讲究工作方法,向入户对象讲清调查的目的、意义,消除疑虑,取得理解和支持。向海外乡亲和社团传真、发函请求协助调查,需讲究方式方法,遵守外事纪律。 

  (四)确保调查质量。调查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调查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并在调查表上亲笔签名。调查完成后,各村(社区)要在调查表上盖章。各村(社区)调查领导小组要对本辖区调查数据质量负总责,要加强督查、指导,把握好进度与质量的关系,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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