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11406-1700-2016-00056 | 文号 | 罗洪政〔2016〕164号 |
| 发布机构 | 罗源洪洋乡 | 生成日期 | 2016-11-15 |
| 标题 | 洪洋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洋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经研究同意,现将《洪洋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 索 引 号 | FZ11406-1700-2016-00056 | ||
| 文号 | 罗洪政〔2016〕164号 | ||
| 发布机构 | 罗源洪洋乡 | ||
| 生成日期 | 2016-11-15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洪洋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洋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内容概述 |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经研究同意,现将《洪洋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洪洋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洪洋乡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5日
关于洪洋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4〕113号)和《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罗政办〔2014〕142号),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借助科学有效的测量手段,查清承包地地块面积和空间卫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且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工作安排
按照上级要求,2015年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争取2015年底全面完成全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规范操作。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规,按照法定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登记,做到不违规、不漏项、不错项、不损害农民合法利益,不留后遗症。
(二)按户确权,保持稳定。以家庭为单位承包集体土地制度是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根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必须以已经签定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和不影响农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以此次登记前最后一次的承包关系为依据,参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对土地面积进行校对,按户确权,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三)尊重历史,正视现实。坚持从实际出发,既要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又要照顾现实,结合村组实际,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现行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分类处置的办法,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四)民主协商,公平公正。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的清查、确权、登记等重大事项均应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做到内容、程序、方法和结果“四公开”,切实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经管、国土、林业、水利、纪检、司法、信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乡经管站,具体负责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协调指导,制订工作方案;各村也要结合本村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张贴标语口号、召开动员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的现行农村政策及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开展确权颁证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步骤,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让群众自发地参与到确权颁证工作中来,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开展培训。邀请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民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村级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具体办事人员进行相关法规政策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确保工作质量。
(二)调查摸底阶段
1.调查摸底。乡政府组织工作人员,以村、组为单位,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逐户查清每块地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权属性质、土地种类和经营方式。并填写《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摸底表》。时间要求:2015年3月30日前完成。
2.制作底图。在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现有航拍成果的基础上,以1:1000或1:2000比例尺航拍为主,以实地测量为补充,制作符合当地实际比例尺的工作底图,并对工作底图进行地块勾绘。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颁证相关资料特别是地籍信息资料的保密工作,确保不失密、不
泄密。
(三)清查阶段
1.实施清查。各村以组为基础,根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面积和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承包资料,逐户录入信息表。在此基础上组织村干及土地流转信息员,在专业测绘人员安排下,对农户承包关系、地块、面积、空间位置在图面上进行地块的标绘、标注地块编号等信息,开展图面勾绘。对无法利用现有地图资料进行图面勾绘的,以及对地块边界不清的或其它需要实地调查的,要及时进行实地调查,勘测标绘。完成清查后,要将信息表提交承包者确认,对无法到位确认的农户,可以采取委托形式进行确认,形成农户认可的成果,最终形成的地块调查图与地块调查表信息应一致。
2.张榜公布。以村组为单位及时将清查核实的情况向村民公布,公布时间必须7天以上,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收集承包户的意见;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依法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清查核实的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开展确权登记;对于有争议的,依法通过当事人协商、乡村调解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可采取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四)登记发证阶段
1.审核登记。对清查的情况要作进一步审核,制作承包地块位置平面图,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农户承包土地宗地图等确权登记资料进行汇总,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2.发放证书。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要求,
健全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核发《农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同时要根据国土资源所提供的基本农田有关信息,将基本农田落实到户并标注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
3.资料归档。乡政府要组织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录入相关数据,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同时,要在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规定要求,及时组织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文件资料的档案移交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集中保管工作。
(五)总结验收阶段
以小组为单位,按照“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乡政府分批次对各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组织验收,确保县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查验收过关。
五、工作重点
(一)组织开展土地承包档案清理和归档。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以村为单位,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着重解决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种类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并以此为基础收集整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同时,按照分级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安全保管、公开查阅等制度。
(二)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在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参考,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和实测。清查和实测的结果要尽可能准确,并征得农民群众的认可。实测结果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确认后,作为确认、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确认、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并由此绘制全村承包土地空间分布图,归入承包档案。
(三)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结合经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四)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工作,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行完善,变更或者补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五)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乡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原则,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信息化管理。贮存土地调查和测绘数据的设备应实行专机专用,严禁与互联网连接,防止网上泄密。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实施抓落实,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
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各村两委成员要
集中精力,确保确权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所站责任。各相关所站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
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乡政府负责本乡实施方案的实施;经管站负责协调、政策和业务指导;财政所要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经费保障;国土所负责无偿提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现有航拍相关成果资料,做好测绘工作的技术指导;综治办要抓好信访责任制落实,解决好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的信访问题;司法所要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服务;党政办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文件资料归档工作的指导。
(三)强化检查指导。乡政府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纳入对各村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组织工作组到各村进行跟踪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通报各个阶段的工作情况。对因工作不实,措施不当,违反政策等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村确权颁证工作启动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应向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附件:关于成立洪洋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件
关于调整洪洋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乡直各单位:
由于人事调整,为进一步加强对我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领导,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决定对洪洋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廖应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副组长:黄邦富(乡副乡长)
副 组 长:李 宏(乡人大主席)
周孟希(乡党委副书记)
曾福斌(乡党委综治副书记)
黃闽君(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尤 乾(乡党委组织委员)
魏俤俤(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 员:于静蕾(乡党政办主任)
姚仲贤(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林晋华(乡纪委副书记、乡财政所所长)
黄凌楠(乡规划站站长)
游立文(乡民政办负责人)
杜水明(乡计生办主任)
薛庆务(乡司法所所长)
薛 帆(乡国土所所长)
魏清鹏(洪洋林业站站长)
郑立汤(洪洋信用社主任)
钟辉辉(乡村级代理会计)
孟爱美(乡村级代理会计)
李海珊(乡村级代理会计)
林丽珍(洪洋村包村干部)
游立文(洪洋村包村干部)
李恒忠(皇万村包村干部)
陈 雄(曹营村包村干部)
黄守华(王认村包村干部)
王李新(王认村包村干部)
秦 伟(石塘村包村干部)
官 杰(禄洋村、穴里村包村干部)
柯 钟(樟溪村包村干部)
陈 翔(大目村包村干部)
林家鸿(后洋村包村干部)
陈秋新(牛角坵村、盾后村包村干部)
李秀娟(官村村包村干部)
薛谷平(洋中村包村干部)
林晋华(车溪村包村干部)
黄荣国(民族村包村干部)
郑跃国(秋岭村包村干部)
叶兴权(厝坪村包村干部)
游勇康(洪洋村党支部书记)
陈学新(皇万村党支部书记)
雷庆先(王认村党支部书记)
游伙通(曹营村党支部书记)
黄美登(石塘村党支部书记)
杜武钦(秋岭村党支部书记)
邢祥钦(厝坪村党支部书记)
李钗康(穴里村党支部书记)
林华美(禄洋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申长征(樟溪村党支部书记)
王启勇(大目村党支部书记)
黄桃珠(后洋村党支部书记)
林贞玉(盾后村党支部书记)
张忠惠(牛角坵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雷金益(官村村党支部书记)
陈贞祥(车溪村党支部书记)
陈时强(洋中村党支部书记)
兰善庆(民族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游书炳(洪洋村委会主任)
黄国平(皇万村委会主任)
林德凯(王认村委会主任)
李丽江(石塘村委会主任)
叶安其(曹营村委会主任)
张 荣(厝坪村委会主任)
李锦和(穴里村委会主任)
杜兆飚(秋岭村委会主任)
雷善银(官村村委会主任)
雷香森(车溪村委会主任)
陈时春(洋中村委会主任)
林勇寿(樟溪村委会主任)
王建国(大目村委会主任)
林昌意(后洋村委会主任)
林忠利(盾后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姚仲贤同志兼任,负责确权登记颁证日常工作,联系电话:26931835。
中共洪洋乡委员会
洪洋乡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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