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洋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洪洋乡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本《指南》实时更新。本《指南》内容如有变更,自信息变更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罗源湾”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在档案馆等公共查阅场所查阅本《指南》的纸质文本。
洪洋乡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乡政府党政办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 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 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 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 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情况;
●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参见门户网站“中国 罗源湾”上公布的由乡政府党政办编制的《洪洋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乡政府党政办在乡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罗源湾”上公布乡政府党政办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luoyuan.gov.cn。此外,还将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日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信息公开”栏目(网址:http://www.luoyuan.gov.cn/xjwz/zwgk/zfxxgk/xzfwj/),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档案馆(地址:松山镇江滨南路30号罗源县档案馆,联系电话26831964)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目录索引的格式为:
索引号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
内容概述 |
信息生成日期 |
文号 |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可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洪洋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266931033
传真号码:0591—26933599
电子邮箱:hyxdzb@126.com
通信地址:福州市罗源县洪洋乡桥尾34号
邮政编码:35060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下午上班时间顺延,即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单位方位示意图:
目前本单位没有直达的公交车。
(二)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洪洋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26931033
传真号码:0591-26933599
电子邮箱:hyxdzb@126.com
通信地址:福州市罗源县洪洋乡桥尾34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下午上班时间顺延,即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中国 罗源湾”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洪洋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中国 罗源湾”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3.当面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当面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四)申请的处理及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五)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六)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行政机关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和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洪洋乡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咨询电话:0591-26860306,26857891,传真号码:0591-26831156,电子邮箱:LY26860306@126.com,通信地址: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北大路15号县政府办公室,邮政编码:3506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下午上班时间顺延,即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在线举报,请登录“中国 罗源湾”门户网站首页,进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处填写提交举报意见。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方位示意图及行车路线:公交线路可乘坐2路至县政府站下车即到;也可以向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