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湾开发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5月4日8:10,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洪南村莆田市中富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在建厂房发生坍塌较大事故,造成5人死亡、1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组织搜寻、全力以赴救治伤员,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要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严防此类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县领导相关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市、县安委会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月23日对中国游客在朝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办国办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及今年来省、市、县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结合全县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等工作,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打击一批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开发区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安全生产副主任任副组长,开发区有关部门领导任成员。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办,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安办主任兼任,负责综合协调日常工作。各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职责分工。开发区各部门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发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综合督查。
三、检查重点
全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紧盯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三合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要结合汛期、夏季高温安全生产特点,严格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建设施工方面:重点检查包括市政工程、房屋建筑、道路、水利等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加强脚手架、起重机械、高大模板专项治理,督促企业编制并严格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加强工期管控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方面: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重点加强对“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安全管控,开展动火、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专项整治。
消防安全方面:集中整治“多合一”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隐患。继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维护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
特种设备方面:重点加强压力容器(管道)、锅炉、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等特种设备集中的重点场所的安全监管,认真排查安全隐患,严防特种设备设施问题引发的群死群伤事故。
工贸行业方面:加强冶金、有色、机械、建材等工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进一步深化粉尘涉爆、冶金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高危领域专项整治。
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具体内容。
四、检查方式
大检查工作按照“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方式开展。企业按照“4个100%”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开发区安办开展督查抽查,推动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全面自查阶段(即日起至6月15日)。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签订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附件1),自查阶段结束后,企业将承诺书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集中检查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开发区将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和督导,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做到检查全覆盖。安全检查实行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挂牌督办,严格按照罗源县重大安全隐患点监管责任人制度要求,制定监管责任清单,明确监管第一责任人,组建现场监管小组,落实防控措施,集中力量整治。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倒逼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三)政府督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开发区对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督查、检查。并适时对大检查工作开展“回头看”,进行补缺补漏。
五、工作要求
(一)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行业领域各阶段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基础台账,并根据本企业特点,完善应急预案。
(二)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对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定准对策措施,及时治理纠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借助各类新闻媒体,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予以公开曝光。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大检查情况报送工作,请于5月20日前向区安办报送大检查实施方案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联络员名单(附件2);6、7两月每月8日前报送大检查阶段性情况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附件3、4);8月5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及汇总整个大检查数据。
开发区安办联系人:汪逢满:联系电话:26981128;传真:26982650。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
2、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联络员名单
3、县直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4、各乡镇及开发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5、重大隐患未按时整改企业名单
附件1
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收到。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本企业(单位)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并完成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工作。自查自改期间,本企业(单位)检查 项目,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其中重大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 ,并按照要求建立相关台账。若有不实之处,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企业(单位):
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
2018年 月 日
附件2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联络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