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11405-1300-2021-00021 | 文号 | 起政综〔2021〕81号 |
| 发布机构 | 起步镇 | 生成日期 | 2021-08-11 |
| 标题 | 关于印发《起步镇关于落实“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起步镇关于落实“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FZ11405-1300-2021-00021 | ||
| 文号 | 起政综〔2021〕81号 | ||
| 发布机构 | 起步镇 | ||
| 生成日期 | 2021-08-11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关于印发《起步镇关于落实“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起步镇关于落实“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各镇直单位、各村: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起步镇关于落实“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起步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1日
起步镇关于落实“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巩固我镇“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成效,进一步完善“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根据《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参照《福州市关于落实“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镇治违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至2022年我镇“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市重点工作及福州市“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和农村建设品质提升等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新旧兼治、正反结合的工作要求,坚决遏制新增“两违”,逐步化解历史存量。
二、工作目标
2021-2022年,起步镇“两违”综合治理工作通过开展七大攻坚战、健全治理机制、严格长效管理:
1.“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科技控违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两违”综合治理管理平台有效运行,实现“发现、核查、处置、检查、考核”闭环管理;
2.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以及自然保护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非法侵占河湖“两违”整治攻坚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并有效运作,住宅小区及其他“两违”问题整治攻坚战取得良好社会效应,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3.存量“两违”分类处置办法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新增“两违”零增长;
4.农村房屋建设审批机制、“两违”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市、县、乡”三级治违体系进一步健全。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专项整治攻坚
1.开展乱占耕地“两违”问题整治攻坚战
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规定,坚决遏制新增违法乱占耕地“两违”问题,2021年6月底前完成全镇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摸底排查工作,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存量问题阶段性整治。应用“互联网+”技术打造耕地保护监测监管体系,使耕地保护由“制度约束性”向“科技信息化”转变。
整治措施:
(1)依法依规,分类处置2013年以来的各种违法占用耕地“两违”问题;
(2)利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舆情分析等多渠道,及时发现新增问题,“零容忍”予以拆除复耕;
(3)将发现问题及处置成果全流程纳入线上监管,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机制。
牵头单位:镇规划站、镇农业服务中心
协作单位:镇治违办
责任单位:各村
2.开展自然保护地“两违”整治攻坚战
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对全县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等)管理范围内的“两违”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2022年6月底前依法依规处置到位。结合绿盾行动、国土卫片执法检查、森林督查等专项执法行动,健全日常巡查机制,长效监管,实现自然保护地违法建设行为“零增长”。
整治措施:
(1)对自然保护地“两违”问题线索按照违法占用林地、耕地、河湖等土地类型属性,及时移交有权部门进行处置;
(2)开展线上案件复核和实地核实,对“两违”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置情况进行督导;
(3)依据环境保护法、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自然保护地存量违建分类处置。
牵头单位:镇林业站
协作单位:镇国土所、镇环保站、镇规划站、镇水利站、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治违办
责任单位:各村
3.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两违”整治攻坚战
对全省已划定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核实是否存在“两违”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区分问题的生态破坏程度、问题性质、发生时间、责任主体等不同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处置。2022年7月起,未完全处置到位的问题纳入常态管理,挂账监管,明确处置责任主体、处置时限,同时强化动态巡查监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防止两违乱象反弹。
整治措施:
(1)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两违”整治工作;
(2)加强整治工作技术指导,运用卫星图片、遥感影像、无人机、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手段开展“两违”摸排、整治;
(3)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两违”整治纳入水源地监管工作考核项目,对“两违”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牵头单位:镇水利站
协作单位:镇林业站、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国土所、镇民政办
责任单位:各村
4.开展非法侵占河湖“两违”整治攻坚战
在巩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成效的基础上,加强河湖巡查,同时结合福州市水系专项治理,对河湖及城区内河红线范围逐一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落实“一案一策”。2022年5月底前完成整改,2022年6月15日前验收销号,2022年6月25日前完成抽查复核验收。进一步强化河湖及城区内河各类违法建设联动管控工作机制,对侵占河湖岸线“两违”问题“零容忍”。
整治措施:
(1)一是建立河湖水系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问题,推进治理。二是及时通报“两违”问题,推进整治;
(2)落实河湖长制,定期开展“河长日”活动,集中巡河护河。各流域河长每季度开展一次普法教育,落实各级河长和河道专管员定期巡河制度,发现一处、整治一处;
(3)针对“四乱”问题可能存在反弹的河流所在地开展督查。坚持日常执法和重点打击相结合,指导督促涉河涉水建设项目按照设计要求实施;
(4)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建立完善河湖管护物业化,建设起步镇河湖管护中心,完善河长制信息系统,落实河湖长效管护。
牵头单位:镇水利站
协作单位:镇规划站、镇国土所、镇环保站、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林业站
责任单位:各村
5.开展“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科技控违攻坚战。
以省自然资源“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管理系统为基础,积极配合省治违办完善推广省“两违”综合治理信息平台,实现系统融合,推动信息共享。配合福州市治违办在2021年12月底前打造以市、县、区治违办为指挥分中心,相关部门为副分中心,乡(镇)、村(居)为查控节点的管理平台,2022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合作、各职能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两违”综合治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攻坚措施:
(1)每月开展“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动态执法监督检查;
(2)落实协调联动遏制机制和“谁主管谁负责”共同责任机制,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
(3)充分运用“卫星遥感+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实现土地管理数据信息共享,建立“全程跟踪、实时督办”的监督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镇国土所、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规划站
协作单位:镇环保站、镇路管站、镇水利站、镇林业站、镇治违办
责任单位:各村
6.开展住宅小区“两违”专项整治攻坚战
2021年4月起启动对全镇住宅小区内涉及房屋结构安全、围占消防通道、影响节点景观等违法建设的清查整治。2022年6月后将未处置到位的问题纳入常态管理,挂账监管,分类处置销号。通过整治,加强住宅小区“两违”源头管控,控新增,化存量,实现小区“两违”“零增长”。
整治措施:
(1)镇国土所负责,镇治违办、镇规划站局等部门配合,依法依规制定住宅小区存量违建的处置办法;
(2)通过加强设计、审批环节的管控,从源头杜绝预留违建空间现象;
(3)制止并惩戒违规宣传、诱导违建的行为;
(4)落实物业发现、制止、报告职责;
(5)会同水、电、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信用管理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和惩戒。
牵头单位:镇规划站、镇国土所
协作单位:起步市场监督管理所、镇企业站、步洋供电所、镇治违办
责任单位:各村
7.其他突出“两违”问题专项整治攻坚战
对本辖区内性质恶劣、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需集中整治的“两违”现象,如挖田造湖造景、未批先建公益项目、违法建设农村公园等开展专项治理,遏制“两违”势头,形成良好社会效应。
牵头单位:各村
协作单位:镇直各职能部门
(二)健全治违工作机制
1.日常巡查机制。各村要成立工作专班落实网格巡查机制,将发现的“两违”问题线索及时上报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再录入省“两违”治理信息系统,纳入清单管理。镇国土所、镇环保站、、镇路管站、镇治违办、镇水利站、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派出所等部门(以下简称“两违”综合治理相关职责部门)要衔接使用好省“两违”治理信息系统。
2.新旧案件查办机制。完善案件“发现一核查一处置一联合督导”闭环管理机制。省“两违”治理信息系统的问题线索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核查,核查结果及处置情况及时录入管理平台。各相关职责部门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对特殊案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
3.督导核查机制。镇治违办牵头定期组织“两违”综合治理相关职责部门对“两违”治理信息系统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置情况进行复核,根据复核情况开展实地核实,核实比例不低于复核数的15%。
4.举报奖励机制。各村要设立“两违”线索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举报,对举报情况逐一核实、查处、对帐销号。经核实确属新增在建“两违”的,给予首位举报人200元奖励,奖励费用从属地“两违”治理专项经费中列支。
5.考核评先机制。镇治违办牵头,各整治攻坚战牵头单位对各村的治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镇治违办汇总,纳入镇政府对各村年度绩效考评体系。两年治理行动结束,镇政府对各村治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评先评优。
6.责任追究机制。镇治违办牵头,会同镇纪检部门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的村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约谈。对在督导、复核过程中发现的瞒报、弄虚作假以及党员干部参与违建等问题,移送纪检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部署(即日起至2021年6月底前)。各村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具体实施方案;重点整治任务的镇直牵头部门分别制定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报镇治违办备案。
(二)整治攻坚(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各村,各治违相关职责部门全面落实“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任务,特别要对以会议纪要或签订协议等形式违法审批用地、违反规划许可等行为开展自查自纠。本阶段具体分三期:
第一期(2021年6月底前),各治违相关职责部门通过摸排建立问题清单;
第二期(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各地强力整治,清单销号;
第三期(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各地持续攻坚,处置遗留的难点问题。
(三)总结评估(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各村、重点整治任务的镇直牵头部门分别向镇治违办书面报送工作开展情况。镇治违办组织开展治违工作考核,总结“两违”综合治理的经验做法,并向县治违汇报。
(四)长效管控(2022年10月后)。各村继续夯实、健全各项治违工作机制,常态长效治理,确保“两违”零增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起步镇“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由镇政府分管治违办、国土和农业服务中心工作的领导担任总召集人,镇宣传部和镇派出所、镇财政局、县国土说、镇环保站、镇水利站、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林业站、起步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综治办、镇治违办、步洋供电所、各村委会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镇国土所、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规划站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从镇国土所、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规划站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其他成员指定专人开展工作。各村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推动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二)落实资金保障。镇财政所要保障“两违”综合治理专项经费,为舆论宣传、购买服务、升级完善“两违”综合治理信息系统等提供资金保障。
(三)纳入府院联席议事机制。将“两违”综合治理工作中一些涉及重大、复杂、敏感,尤其是影响面广、可能引起连锁反应的行政诉讼案件及时提交府院联席会议研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村对辖区“两违”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研究部署和推动工作落实,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具体组织。各村是“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强化巡查责任,做好巡查、劝阻、上报、拆除及拆后利用等工作。
(二)强化部门合力。各治违相关职责部门加强对“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违法建设的房屋,在违法建设处置决定执行完毕前,不予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转移、抵押等手续,不予办理供水、供电、供气等手续。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等规定,对“两违”行为人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
(三)强化业务培训。我镇配合县“两违”综合治理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各级治违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四)强化信息公开。充分利用部门门户网站渠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建设用地审批、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公路建筑控制区、重要河道、水库范围等相关信息,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两违”治理,形成监督合力。
(五)营造治违氛围。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宣传“两违”综合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两违”综合治理改善城乡及人居环境的积极作用:加大曝光群众反映强烈、违法性质恶劣的典型“两违”案例的力度,推动形成违建可耻、违法必究、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报送工作进展。各村、重点整治任务的镇直牵头部门分别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10日前将相关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情况报送镇治违办。
起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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