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1402-1700-2014-00012 | 文号 | 罗松政〔2014〕69号 |
发布机构 | 罗源松山镇 | 生成日期 | 2014-04-08 |
标题 | 关于加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为做好春季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索 引 号 | FZ11402-1700-2014-00012 | ||
文号 | 罗松政〔2014〕69号 | ||
发布机构 | 罗源松山镇 | ||
生成日期 | 2014-04-08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加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为做好春季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春季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防控责任
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原则,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紧紧抓住免疫监测、检疫监管、应急管理等重点环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健全各项制度,细化工作责任,加强监管监察和指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绩效管理办法,推行“一线工作法”,切实做到工作有部署、经费有保障、防疫有目标、进度有跟踪、效果有评价。
二、狠抓集中免疫
各村要按照省、市、县制定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从2014年3月份开始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集中免疫,4月30日前全面完成。要坚持集中免疫和“月月补免”相结合的防疫工作制度;包村干部要进村入户与村干部一起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好村级动物防疫,认真开展集中免疫工作;畜牧兽医干部要分片包干进村入场,加强对一线防疫工作的指导和服务,不断提高免疫质量。要按照农业部的防控工作要求,确保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在做好强制免疫工作的同时,抓好鸡新城疫、布鲁氏菌病等其它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三、加强监测预警
镇牲畜兽医站要坚持定点监测与全面监测相结合、抗体监测与病原监测相结合,加强对种畜禽场、活禽交易市场、养殖密集区等重点地区的疫情监测,重点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主要动物疫病的监测工作;林业站要加强野鸟观察和观赏鸟类的监测;松山卫生院要做好高暴露人群的疫病监测工作。对监测到病原学阳性的畜禽,要及时进行追踪溯源,科学处置;并做好种畜禽重点发病净化准备工作;同时要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四、严格监督执法
要强化动物卫生执法监督,严格执行检疫申报制度,进一步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以规范规模饲养场监管为重点,全面开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按照分类管理,分级指导的原则,强化产地动物卫生全程监管。兽医站要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监督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加强镇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防止镇外疫情传入。松山工商所、松山派出所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依法加强加工与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收购、加工、贩卖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行为。
五、规范应急管理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按照《松山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及时调整充实应急指挥机构和人员,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充实和更新应急物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核查疫情报告和举报疫情,一旦发现突发或疑似动物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报告,及时处置,严防扩散蔓延。
六、加强督查与绩效考核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列入各村绩效考核内容。春防期间,我镇将组织监察、效能、畜牧等部门,深入村防疫第一线,加强对春防工作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省、市、县也将开展效能专项督查,对各地春防工作的组织部署、经费落实、工作开展、应急准备以及免疫密度和效果等进行督查并通报。对集中免疫工作组织不力、队伍不健全、资金不到位、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达不到要求或疫情报告不及时,检查不到位,处理不彻底等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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