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1407-1200-2022-00004 文号 罗中政〔2022〕28号
发布机构 中房镇 生成日期 2022-04-20
标题 关于印发《中房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各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中房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索 引 号 FZ11407-1200-2022-00004
文号 罗中政〔2022〕28号
发布机构 中房镇
生成日期 2022-04-20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印发《中房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中房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关于印发《中房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0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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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中房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房镇人民政府

                            2022420

 

 

 

 

 

 

 

中房镇开展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罗源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罗安委〔20223)部署要求,镇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措施(以下简称“十五条硬举措”)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各类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围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消除安全盲区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企业层面。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紧盯危化品、城镇燃气、建筑施工、消防、水电站等水利设施、道路交通、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工贸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汛备汛、夏季高温等特殊节点安全生产特点,严格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政府层面。深入查找、坚决整改贯彻落实十五条硬举措及省、市、县细化措施情况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全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

三、工作方式

(一)企业层面全程开展自检自查。村、各部门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大检查期间持续开展自查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认真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制度建立和执行以及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于排查出的隐患严格落实“四个清单”管理制度,其中重大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突出问题坚持一企一策,政企同向发力,部门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

(二)部门层面马上组织对照检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十五条硬举措要求,填写《全安全生产大检查政府层面落实情况自查表》(见附件1),自查国家和省、市、县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对发现问题填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四个清单”登记表》(见附件2)后,按照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的总体原则开展整改。

(三)行业层面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管理职责,全面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有针对性的开展明查暗访,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从“条”上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镇安办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安办按照阶段工作安排组成督查组,对各村、镇直有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具体部署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尤其是十五条硬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有没有真正传达到基层和企业、有没有实际举措和行动、有没有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并交单子压责任、有没有取得实际效果,深入查找、督促整改贯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12月底,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全面发动阶段(即日起至5月下旬)以广泛动员、自查自改为主。

1、制定实施方案。村、各部门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等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出安排,层层发动、广泛动员

2、开展自查自纠。从企业层面和部门层面深入开展自查行动。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隐患要按照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立查立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较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一般隐患及时整改的原则,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及“四个清单”管理(即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二)集中攻坚阶段 6月上旬至9月中旬)以深入检查、严格执法为主。

1、加强监管执法。着力破解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针对问题和矛盾集中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压施力;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倒逼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2、集中治理隐患。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摸排出来的重大隐患、第七批市县两级重大安全隐患点要上足马力、加大力度,尽快完成整改,整改期间要加强防控措施,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三)严防死守阶段(9月下旬至11月下旬)以督导检查、查缺补漏为主。

1、抓好隐患清零。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力度,确保存量隐患整改到位,增量隐患动态清零。

2、强化重点监管。强化重要时段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保持高压态势,对不放心的薄弱环节和部位要驻点盯守,严格管控,拿出一切务实管用的硬措施,确保关键期不掉链子、不出纰漏,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四)巩固提升阶段(12月)以健全机制、提升能力为主。

1、组织“回头看”检查。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验收,组织“回头看”检查,对未严格落实十五条硬举措等方面问题及企业较大以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要逐一进行复查。

2、巩固行动成果。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完善管理制度,巩固行动成果,全面提升我安全发展水平,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靠实工作责任村、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落实十五条硬举措的重大意义。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安全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视情况成立工作专班或工作小组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具体负责的领导、内设机构,细化大检查实施方案,扎实做好部门层面对照检查,切实纠正个别部门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管业务不管安全的现象,同时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形成全链条、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

(二)严格排查整治,务求工作实效。村、各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邀请专家会诊等方式,对本辖区、本行业企业和单位进行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跟踪督办,确保整治到位。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制定自检自查方案,把大检查工作抓实抓深抓细,既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又要摸清、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并建立基础台账,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小落实。安委会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目标责任考核重点内容,强化动态检查、过程监督和成效考核对工作敷衍应付、推进不力的,将通报批评、提醒约谈,力促行动实现预期。

)加强警示教育,营造浓厚氛围。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曝光大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和单位,集中宣传报道大检查期间的好经验、好做法、好现象。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便民12345等举报电话、举报平台,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各类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应迅速核查、及时回复,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坚持统筹推进,做足迎检准备。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部署,国务院安委会近期将组织综合检查组,对各地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10月份还将开展“回头看”检查。省安委会也将通过省级指导检查、考核巡查、驻守督导等方式,定期对各地开展指导服务工作。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要求,狠抓工作落实,认真细致完善各类资料台账,以强有力措施落实落细各项迎检工作。

 

附件:1、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政府层面落实情况自查

      2、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四个清单”登记表

 

 

 

 

 

 

 

 

 

 

附件1

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政府层面落实情况自查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责任单位

落实举措

1

各级党委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1. 是否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 是否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罗源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等方面文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

3. 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否主持党委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等。

 

2

各级政府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情况

1. 是否将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

2. 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否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办法;是否主动协调跨地区、跨区域安全生产工作;

3. 其他领导干部是否分兵把口、严格履职,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4. 各级安办是否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3

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1. 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提出并落实安全责任清单;

2. 是否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对职能交叉、新业态风险,及时明确责任;

3. 是否对危化品、燃气、道路交通、电动自行车等环节多的领域,抓实全链条安全监管;

4. 对直接关系安全并已取消下放的事项,是否实事求是开展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是否及时纠正等。

各村

 

4

严肃追责问责落实情况

1. 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中是否追究不履行职责的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

2.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否追究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责任

3. 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构成犯罪的是否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

 

5

企业负责人履行责任情况

1. 是否督促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

2. 主管行业领域企业是否存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行为;

3. 主管行业领域企业是否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搞“挂名矿长”等逃避责任的行为;

4. 对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是否落实行业禁入相关规定。

 

6

各级各部门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1. 是否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处理好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关系,是否及时对特困行业纾困解难保障安全管理,是否发挥一线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是否做好各类事故遇难员的善后处置工作

2. 是否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特点,采取“六个一”(一份安全公开信、一次安全专题视频会议、一系列视频调度、一批短信微信、一批视频监控、一轮企业隐患自查自纠)和小分队、专家指导服务、视频调度巡查等措施,开展点对点、针对性的企业指导服务,指导企业依法做到“五落实五到位”。

 

7

各级各部门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情况

1.是否组织分析各地、各行业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大风险,拉清单抓好整改;

2.是否对民航、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危化品、城镇燃气、建筑施工、消防、水电站等水利设施、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工贸、森林防火、防汛备汛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是否存在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等问题;

3.是否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四个清单”管理;是否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是否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果断措施,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否及时报告等。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8

各有关部门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准入情况

1. 在招商引资、规划建设是否严把安全关,是否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

2. 是否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是否存在“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情况;

3. 是否擅自降低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高危项目、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门槛;

4. 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严格安全监管,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等。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9

各有关部门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情况

1. 是否严厉打击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依法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法律责任

2. 属企业是否建立专业化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指导、监督、考核、惩;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的单位盲目承接相关业务的问题等

镇安办、

 

10

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

1.主管行业领域企业是否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是否加强培训,发放劳保用品,履行安全生产保责任危险岗位是否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是否存在未经培训合格的上岗人员。

2.是否将生产经营单位用工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对相关情况较突出的行业领域部署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国企在有关人员管理上是否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等。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11

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

1. 是否精心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否对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整治;

2.是否采取精准办法加强对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城镇燃气无证经营、农用车辆非法载客、客车客船渔船和危化品非法运营等各种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治理;

3.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改,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是否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加大曝光力度,起到威慑警示作用;是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权力寻租等。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12

开展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情况

1.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

2. 是否强化精准执法,按照执法管理权限,确定各级管辖企业名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和重点执法事项;

3. 是否强化专业执法,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推进异地交叉检查,解决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

4. 是否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

5. 对关停的非煤矿山是否采取停止供电、现场盯守或巡查措施等。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13

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 是否配齐县级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监管任务

2. 是否存在层层下放执法责任等行为,是否简单并安全执法队伍,是否开展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配强领导班子

3.是否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各级财政支持等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14

加强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情况

1. 是否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市民热线、部门举报热线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重大风险隐患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是否用好“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职工举报违法行为;

2.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否及时处理举报,执行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重大风险隐患或举报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等。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15

各有关部门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情况

1.是否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对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人员,是否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2.对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是否一律由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等。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附件2

                            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四个清单”登记表

序号

排查清单

隐患清单

整改清单

责任清单

存在问题

是否为重大隐患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制度措施

责任单位

责任人

1

例:各村、部门、企业名称

1.具体存在问题;

2.具体存在问题;

填写是或否

1.具体整改措施;

2.具体整改措施;

填写预计整改时间或已完成整改

重大隐患需形成具体制度措施

 

 

2

 

 

 

 

 

 

 

 

3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注:1.此表作为2022年度全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对政府、部门、企业开展隐患排查统一报表。“四个清单”报表台账要与各类型数据报表一一对应,做到统计真实准确,更新报送及时,严禁漏报、重报及弄虚作假行为;

    2.针对重大隐患和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重大风险或需出台制度措施来明确监管责任的,填入制度措施清单;

3.安全生产“四个清单”填报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其中各县(市)区统计本行政区数据,包括乡镇和县直部门数据;各村及镇直单位于每月20日前报送今年以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四个清单”登记表(电子版)至镇安办留档备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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