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11100-2300-2025-00022 | 文号 | 罗政〔2025〕28号 |
| 发布机构 | 罗源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5-10-21 |
| 标题 | 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FZ11100-2300-2025-00022 | ||
| 文号 | 罗政〔2025〕28号 | ||
| 发布机构 | 罗源县人民政府 | ||
| 生成日期 | 2025-10-21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 ||
| 内容概述 | 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 ||
福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2026年将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为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5〕8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榕政〔2025〕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总体安排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县行政辖区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工作进度安排
2025年、2026年为普查准备阶段,主要是组建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完成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培训、物资准备及发放,开展单位清查等;2027年为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抽查、数据汇总和评估发布等阶段;2028年为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和总结表彰阶段。
二、普查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政府成立罗源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县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各乡(镇)人民政府、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福州市台商投资区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中,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县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县发改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县统计局、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和协调;涉及乡村振兴、农业生产等方面事项,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方面的事项,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林业生产经营方面的事项和耕地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水利基础设施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县水利局负责和协调。其他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
(三)保障普查经费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管理体制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县财政局要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要充分考虑普查信息化应用需求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的重要性,足额核定普查经费,特别是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补贴,不得因经费问题影响普查工作开展和数据质量。
三、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
(二)运用创新技术。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三)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加强普查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采用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数据安全。
(四)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的宣传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罗源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罗源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罗源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国安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林秦晋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黄 霖 县统计局局长
黄仰昌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 机 县发改局副局长
郑 闺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成 员: 林 丽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享森 县委编办副主任
林茂建 县公安局副局长
黄丽珍 县民政局副局长
陈汉榕 县司法局副局长
胡力刚 县人社局机关保中心主任
肖金伟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陈从容 县水利局副局长
郑仕修 县市场监管局三级主任科员
余灿俤 县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兰曲喜 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陈 鸿 县税务局副局长
叶琴祥 县融媒体中心专职副书记
林荣泽 县人武部保障科科级副职助理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农业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局长黄霖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兰曲喜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上报罗源县第四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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