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1100-3000-2026-00024 文号 罗政综〔2026〕95号
发布机构 罗源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6-09-08
标题 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 FZ11100-3000-2026-00024
文号 罗政综〔2026〕95号
发布机构 罗源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6-09-08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内容概述 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4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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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有关规定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6〕28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罗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重新公布如下: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分为2个档次。其中Ⅰ级区片3.9万元/亩、Ⅱ级区片3.9万元/亩,具体见附件1。

三、征收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地类调节系数计算。地类调节系数具体见附件2。

四、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五、本通知自2026年9月 8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罗政综〔2023〕119号)同时废止。

附件:1.罗源县征地区片划分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一览表

   2.罗源县地类调节系数表

罗源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罗源县征地区片划分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一览表

档次

区片范围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元/亩)

备注

凤山镇

39000

全部地类系数为1.0

松山镇(含开发区)、起步镇、碧里乡、鉴江镇、白塔乡、洪洋乡、中房镇、西兰乡、飞竹镇、霍口畲族乡

39000

耕地调节系数1.0(永久基本农田调节系数1.0),除耕地以外的农用地系数为0.48(田坎调节系数1.0),建设用地调节系数为0.3,未利用地调节系数为0.1

附件2

罗源县地类调节系数表

地类名称

调节系数

备注

耕地(永久基本农田)

1.0

1.永久基本农田调节系数1.0;

2.田坎调节系数1.0。

除耕地以外的农用地

0.48

除本表上述(田坎)外其他农用地

建设用地

0.3

 

未利用地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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