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2025年强制免疫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5-06-10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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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2025年强制免疫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全面落实强制免疫制度稳步推进“先打后补”改革的通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及2025年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防疫优先,组织实施本辖区2025年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加强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病种免疫情况检查和效果评价,构筑有效免疫屏障。深入推进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督促养殖场(户)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严防辖区内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年度任务

(一)基本情况。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4号)文件,中央财政下达我县2025年强制免疫补助资金95万元。2025年,暂停我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经费的市县两级财政配套,改为均由省级以上财政承担。

(二)强制免疫种类区域。

1.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全县所有鸡、鸭、鹅、鸽子等人工饲养的禽类,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的家禽、进口国(地区)明确要求不得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出口家禽,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免疫的,有关养殖场(户)逐级报省农业农村批准后,可不实施免疫。

2.口蹄疫:对全县所有牛、羊进行0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对全县所有猪进行0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

3.小反刍兽疫:对全县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开展非免疫无疫区建设的区域,由县农业农村逐级报省农业农村厅同意后,可不实施免疫。

(三)绩效目标任务。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按时100%完成春秋防免疫任务,依法对重大疫情处置率100%,重大疫情及时报告率100%,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补助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指导性任务为: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确保我县所有符合条件、自行申领补助的规模养殖场实现“先打后补”全覆盖

三、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对我县符合条件并按规定要求申报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养殖场进行补助。

(二)补助分配依据及标准。根据2025年度实际认定补助畜禽数量进行分配,补助标准为:其他禽0.40元/羽、猪2.00元/头。2025年度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周期调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在保证2025年度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经费足额发放的情况下,其余补助经费作为我县强制免疫工作基础补助经费。

四、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2025年度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经费、疫苗储运、接种及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疫病监测,人员防护,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在完成强制免疫任务的前提下,可统筹用于动物疫病净化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2025年度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经费省级以上承担比例100%,中央财政下达补助经费95万元中列支要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相关要求2025年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做好本辖区“先打后补”工作,及时审核发放补助经费。2025年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经费分配方案待2025年6月核定补助畜禽数量及金额后确定。

(二)严格落实资金监管责任,加强补助申请审核把关,按规定做好补助资金公开公示,坚决防止通过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要在《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确定的使用范围内规范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基本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开支、偿还债务和垫资、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动物防疫无关的支出。不得将强制免疫补助经费用作本级财政应承担的强制免疫疫苗配套等经费,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及差旅等基本支出要严格遵守财政支农资金兑付有关时限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兑付到位,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要在资金使用范围内用好用足强制免疫补助资金,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切实解决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三)要落实对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资金监管责任,加强对资金申请、分配、使用、管理情况监督。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县级使用资金均应从零余额账户支出。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将项目资金公开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实行资金政策、资金分配、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六公开”。严格补助资金发放方式及拨付程序。在资金拨付前,要将养殖场名称、核定补助动物数量、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资金发放时,应当通过转账的形式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养殖场。

确实抓好项目实施。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要对照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抓紧时间组织项目实施,组织做好本辖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及时跟踪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作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和省农业农村厅财政资金上报系统及时填报或更新经费使用进展情况,并按时完成绩效填报农业农村要建立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政策落地和项目落实。

 

 

罗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