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
根据省财政厅、省民宗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5〕44号)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福建省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行〔2024〕2号)、《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罗源县少数民族发展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罗政办〔2017〕30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部务会议研究,现将省民宗厅安排我县的2026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10万元下达给你们。请加强对项目单位资金使用监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高效,督促项目按序时完成。
公示单位:罗源县委统战部
通讯地址:罗源县凤山镇北大路15号县委统战部一层民族科
公示时间: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8日
监督举报电话:0591-26831742、12317
附件:2026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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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民族村 |
项目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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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松山镇八井村 |
八井凤鸣街挡墙建设项目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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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松山镇竹里村 |
竹里村村晚电商直播建设项目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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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白塔乡大项村 |
大项村房屋后山安全护坡建设项目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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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飞竹镇官路下村 |
官路下村林下经济中草药种植(二期)项目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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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霍口畲族乡东园亭村 |
东园亭村生态中蜂产业园提升项目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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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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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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