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5-04-28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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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农指〔20258号)文件通知下达我县专项补助资金120万元,用于支持我县6个省派驻村第一书记所在村,每个村帮扶资金20万元。经研究决定,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拨起步镇桂林村6村,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民生项目。

请各乡镇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考评及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沉淀或挪用要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各乡镇要加强项目库建设,资金项目原则上项目库中选择安排。要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发挥12317扶贫监督举报平台作用,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在线监管系统强化监管。公示单位:罗源县乡村振兴局,通讯地址:罗源县学前路48号306,监督举报电话:26831077、12317。

   

 

 

  序号

乡镇

金额

(万元)

备注

1

起步镇

桂林村

20

 

2

飞竹镇

丰余村

20

 

3

白塔乡

凤板村

20

 

4

西兰乡

洋坪村

20

 

5

中房镇

满盾村

20

 

6

鉴江镇

井水村

20

 

合计金额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