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拍卖产权人魏国焕、尤干妹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作废公告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2-08-19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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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闽(2022)罗源县不动产告第042-01号

  被执行人魏国焕、尤干妹,房屋坐落于罗源县松山镇松岐路1号罗源湾滨海新城罗昌苑16#楼2304单元,根据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2022)闽0123执恢23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2)闽0123执恢233号执行裁定书,经法院裁定原产权人魏国焕、尤干妹过户给买受人叶小伟,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凤房权证LY字第14002647-1号、凤房权证LY字第14002647-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罗国用(2014)第11925号,现公告作废。

   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