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拍卖产权人陈积友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5-12-04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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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闽(2025)罗源县不动产告第109-1

  被执行人陈积友,房屋坐落于罗源县罗源湾开发区江滨北路13号邦盛蓝湾明珠13#楼1506单元,根据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2025)闽0103执恢33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5)闽0103执恢333号之三执行裁定书,经法院裁定注销陈积友抵押权预告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证明:罗源县房地产按揭受理承诺通知单(合同号0212451现公告作废。

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