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拍卖产权人林众鼎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作废公告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5-12-26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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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闽(2025)罗源县不动产告第114

  被执行人林众鼎,房屋坐落于罗源县凤山镇闽星佳园5#楼401单元、7#楼72号附属间,根据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4)粤0305执恢1281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4)粤0305执恢128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经法院裁定原产权人林众鼎过户给买受人黄燕,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凤房权证FS字第092602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罗国用(2009)字第10494号,现公告作废。

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