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权人郑维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遗失声明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6-01-14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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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人郑维铿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罗源县松山镇松岐路1号罗源湾滨海新城滨海商业街B2#1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罗国用(2015)12937号)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次修正的规定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请在补发登记前向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逾期将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郑维铿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