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拍卖产权人林文、林淑娟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6-02-24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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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闽(2026)罗源县不动产告第014-2

  被执行人林文、林淑娟,房屋坐落于罗源县松山镇松岐路1号罗源湾滨海新城罗豪苑1# 楼2301单元,根据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2025)闽0123执119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5)闽0123执1196号之带三执行裁定书,经法院裁定注销林文、林淑娟抵押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证明:闽(2018)罗源县不动产证明第0020728号、闽(2023)罗源县不动产证明第0004384现公告作废。

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