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拍卖产权人陈凤福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6-03-12 11:48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编号:闽(2026)罗源县不动产告第022-2

  被执行人陈凤福,房屋坐落于罗源县松山镇松岐路1号滨海新城罗瑞苑20#楼2306单元,根据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2025)闽0123执112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5)闽0123执1126之三执行裁定书,经法院裁定注销陈凤福抵押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证明:闽(2023)罗源县不动产证明第0003351号现公告作废。

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