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捷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遗失声明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6-03-13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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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人林捷屋坐落于罗源县凤山镇罗川中路18号泰康佳园住宅区3# 楼1003单元。因我行所持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闽(2017)罗源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532号)不慎遗失,现申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次修正的规定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请在补发登记前向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逾期将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县支行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