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拍卖产权人刘伟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6-03-16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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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闽(2026)罗源县不动产告第023-2

  被执行人刘伟,罗源县松山镇松岐路1号罗源湾滨海新城罗盛苑11#楼1004单元,根据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2025)闽0123执114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5)闽0123执1142号之三执行裁定书,经法院裁定注销刘伟抵押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证明:闽(2018)罗源县不动产证明第0024556号,现公告作废。

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