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拍卖产权人黄珍、杨亮发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6-03-20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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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闽(2026)罗源县不动产告第025-2

  被执行人黄珍、杨亮发,房屋坐落于罗源县凤山镇东外路16号东方星城B区1#楼804单元,根据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2025)闽0123执164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5)闽0123执1643号之三执行裁定书,经法院裁定注销黄珍、杨亮发抵押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证明:闽(2020)罗源县不动产证明第0010830号,现公告作废。

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