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拍卖产权人李昌其、王惠妹不动产权证的作废公告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6-04-27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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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闽(2026)罗源县不动产告第035-1

  被执行人李昌其、王惠妹,房屋坐落于罗源县松山镇松岐路1号罗源湾滨海新城罗瑞苑6#楼902单元,根据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2025)闽0123122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5)闽01231221号之三执行裁定书,经法院裁定原产权人李昌其、王惠妹过户给买受人邹群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权证证号:闽(2023)罗源县不动产权第0002882号、闽(2023)罗源县不动产权第0002883号,现公告作废。

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