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权人张新旺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6-06-29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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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人张新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罗源县松山镇松岐路1号罗源湾滨海新城罗泰苑3#楼503单元的房屋所有权证的号:凤房权证LY字第16007151号不慎遗失,经贷款银行同意产权人张新旺在抵押状态下补办不动产权证的,现向我中心申请在门户网站进行遗失公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次修正的规定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请在补发登记前向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逾期将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张新旺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