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拍卖产权人陈明康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6-07-09 10:24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编号:闽(2026)罗源县不动产告第075-02号

被执行人陈明康,房屋坐落于罗源县松山镇松岐路1号罗源湾滨海新城罗瑞苑26# 楼2603单元,根据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2026)闽0123执15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6)闽0123执15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经法院裁定注销陈明康抵押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证明号:闽(2021)罗源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648号,现公告作废。

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