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春凤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遗失声明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6-07-09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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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于春凤,房屋坐落于罗源县松山镇松岐路1号罗源湾滨海新城罗泉苑11#楼1601单元。因我行所持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闽(2020)罗源县不动产证明第0014589号)不慎遗失,现申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次修正的规定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请在补发登记前向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逾期将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县支行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