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法院拍卖产权人张晨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作废公告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6-07-10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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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闽(2026)罗源县不动产告第077-02号

被执行人张晨,房屋坐落于罗源县松山镇江滨南路9号正祥特区商住花园5#楼706单元,根据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2026)闽0123执19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6)闽0123执19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经法院裁定原产权人张晨过户给买受人李桂芳,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凤房权证LY字第1500287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罗国用(2015)第013507号,,现公告作废。

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