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拍卖产权人张晨房屋他项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6-07-10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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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闽(2026)罗源县不动产告第077-02

  被执行人张晨,房屋坐落于罗源县松山镇江滨南路9号正祥特区商住花园5#楼706单元,根据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2026)闽0123执19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6)闽0123执19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经法院裁定注销张晨抵押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房屋他项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房屋他项权证:凤房他证LY字第1500288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闽(2022)罗源县不动产证明第0004279号现公告作废。

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