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利人范凌翔、范振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6-07-13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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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范凌翔、范振雄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罗源县凤山镇通海路85号1#楼102单元的房屋所有权证(凤房权证LY字第15000826-2号)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罗国用(2015)第10110号)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次修正的规定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请在补发登记前向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逾期将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范凌翔、范振雄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