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拍卖产权人于代义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6-07-22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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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闽(2026)罗源县不动产告第079-02号

被执行人于代义,房屋坐落于罗源县松山镇松岐路1号罗源湾滨海新城罗嘉苑38#楼2105单元,根据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2026)闽0123执349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6)闽0123执34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经法院裁定注销于代义抵押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证明号:闽(2018)罗源县不动产证明第0010061号,现公告作废。

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