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利人罗建明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福州市政府办信息处 发布时间: 2026-09-07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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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人罗建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罗源县凤山镇万豪(城市广场)小区21#楼101单元的房屋所有权证(凤房权证FS字第1027737号)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次修正的规定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请在补发登记前向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逾期将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罗建明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