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思招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遗失声明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6-09-14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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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陈思招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罗源县中房镇中房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中集建(1994)字第111791号)不慎遗失,现申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请在补发登记前向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逾期将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陈思招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