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罗源县人民政府批准,罗源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出让 方式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率 | 投资 强度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 |||||||||
罗地出让告字[2016]4号 | 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区 B片 区 | 61.49亩(40993平方米) |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 (用于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制造-消防产品和人防设备项目) | 1.3 以上(含) | 40% 以上(含) | 15% 以上(含),20% 以下(含) | 220 万元/亩以上(含 | 7% (含)以内 | 50年 | 挂牌 出让 | 493.6 | 99 | 1万元(含)以上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2016年10月31日 8时0分0秒至2016年11月21日16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2016年11月14日8时0分0秒 至 2016年11月25日16时0分0秒。
3、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
3、本次交易出让金含土地收储、政府土地收益、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及土地审批相关费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农业土地开发基金、出让业务费),不含土地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震、人防设施收费和该地块环境、地灾评估等有关费用。
4、该地块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执行,涉及道路红线应符合规划要求,同时应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具体规划总平面方案以经县规划部门批准的方案为准。
5、土地出让金必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
6、其他条件:①该地块用于消防产品和人防设备研发、制造,同时作为榕台产业合作基地使用;②竞得人在竞得该地块并交地后18个月内要在罗源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13528万元以上(含13528万元,以福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委托的审计部门审核的投资报告为准)并投产,届时未达到投资要求,按土地出让金总额4倍处罚;③出让地块用途不能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所列示的消防类项目。
7、其他有关事宜详见我局编制的《挂牌出让文件》。
8、有关事宜请与罗源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联系地址:罗源县城关凤南东路15号
联 系 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0591-26866319
罗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