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6年4月16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6-04-16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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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罗源县中心屠宰场整体改造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6863561

  传  真:0591-26850186  

  通讯地址:罗源县九大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3506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罗源县中心屠宰场整体改造项目

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小获村岸头岗

罗源县中心屠宰 场

福建明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拟在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小获村岸头岗建设罗源县中心屠宰场整体改造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7317m2,新增年屠宰牛9000头、肉羊36000头,生猪54000头。改造完成后规模为年屠宰牛9000头、肉羊36000头,生猪90000头。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间接排放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罗源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厂区恶臭气体采取喷洒植物除臭剂等抑尘措施;污水处理站和无害化处理车间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备用燃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由8m高排气筒排放。

3.加强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规划控制管理,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外50米;在项目环境防护区内不得设置居住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环境敏感目标。你司应将环境防护距离控制要求报告当地政府和建设规划部门,并配合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用地控制工作。

4.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降噪等措施。

5.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病死牲畜、无害化残渣(含油脂)、肠胃内容物、不合格产品、修割边角料等进入无害化处理车间处理,其余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检疫废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