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6月2日)

来源: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6-06-02 10:26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宝钢德盛50MW余气及25MW余热发电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日-2026年6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6863561

传  真:0591-26850186  

通讯地址:罗源县九大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3506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宝钢德盛50MW余气及25MW余热发电项目 福州市罗源湾开发区金港工业区的厂区 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 中科南谷(福建)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拟在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在福州市罗源湾开发区金港工业区的厂区范围内建设宝钢德盛50MW余气及25MW余热发电项目。拟新建1台170t/h 超高温超高压煤气锅炉、1座50MW 煤气发电机组,新建1台带冷烧结配套的50t/h余热锅炉、3台126m2烧结大烟道配套的4t/h余热锅炉和1台360m2烧结大烟道配套的18t/h余热锅炉、1座25MW余热发电机组。总发电量为5.3亿kWh/a。 1.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污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2.超高压燃气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烟气SCR脱硝+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后通过60米高烟囱引至高空排放。排放口应实施规范化建设,安装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3.净循环系统强排水、除盐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水等生产废水和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中央污水站处理后回用,均不得外排。4.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锅炉、汽轮机、发电机、风机、水泵等设备应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5.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规定收集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