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精神,进一步优化台胞子女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流程,落实“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
二、申请条件
父母或子女持台湾户籍证明与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可申请就读罗源县域内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三、申请流程
(一)适龄子女父母向中共罗源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二)符合条件的台胞适龄子女需填报《罗源县台胞或台胞子女就读意向申请表》(附件),由中共罗源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统一汇总报送罗源县教育局。
(三)罗源县教育局复核后上报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台胞本人意愿及相关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台胞或台胞子女就读罗源县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公办学校。
四、申请材料
(一)适龄子女或其父母的台湾户籍证明、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罗源县台胞或台胞子女就读意向申请表(附件)。
(三)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提供其一即可)原件及复印件。
(四)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五)营业执照(指台商子女)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提交申请材料并填报就读意向申请表。
时间:2025年7月25日前(正常工作日办理)
地点:中共罗源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26831065
(二)符合条件的台胞或台胞子女按照各中小学公告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安排的学校报名注册。
(三)招生咨询电话:
罗源县教育局初教科 0591-26867635
附件:罗源县台胞或台胞子女就读意向申请表
罗源县教育局
2025年7月1日
网站标识码:3501230006
闽ICP备20003479号-2
闽公网安备: 35012302000124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4-2017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罗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