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罗源县精神病防治院为就业见习单位的公示

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5-08-11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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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青年见习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榕人社综〔2019〕89号)的文件精神,经考察评估,罗源县精神病防治院,具备就业见习条件,予以认定为罗源县就业见习单位,现予以公示。

 

单位

名称

见习

岗位

专业名称

岗位要求

学历

计划招收人数(人)

岗位有效期

联系电话

罗源县精神病防治院

医疗

临床医学、中医学

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大专及以上

3

2025年8月1日-2026年7月31日

兰燕贞26933010

护理

护理、护理学

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中专及以上

7

医技

康复、心理、检验

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大专及以上

6

后勤

行政管理、财会等

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中专及以上

3

 

 

罗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