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34号)精神,我县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4年末裁员率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4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及社团机构等按单位及其职工2024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对符合阶段性缓缴政策的相关企业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不超过50%返还。经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初步审核,可享受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共有福建嘉和玻璃纤维材料有限公司等1家(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罗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平台网址:https://zwfw.rst.fujian.gov.cn
公示电话:0591-26850187 0591-26859826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来访接待处:罗源县劳动就业中心失业保险窗口(九大行政中心40号窗口)
来信投递:罗源县劳动就业中心失业保险窗口(九大行政中心40号窗口)(邮编350600)
罗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7日
| 罗源县享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汇总审核表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 1 | 福建嘉和玻璃纤维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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