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福建调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5-07-09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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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明确2025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各设区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根据《福建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闽人社文〔2023〕159号)规定,按照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现就调整我省2025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事项通知如下:

从2025年7月1日起,全省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按22070元/月、下限按4414元/月执行。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5年6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AQhdqatWULIridrJw9a8N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