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事项填报表 | |||||||||||||
事项名称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申领 | ||||||||||||
基本编码 | 注:由审改办编制、确认 | ||||||||||||
实施编码 | |||||||||||||
事项类型 | 行政权力事项 | 口行政许可 口行政征收 口行政给付 口行政确认 口其他事项 | |||||||||||
公共服务事项 | 口基本公共教育 口劳动就业服务 R社会保险 口基本社会服务 口基本医疗卫生 口人口和计划生育 口基本住房保障 口公共文件体育 口残疾人基本服务 口其他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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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49号):六、养老金待遇及调整:……有条件的市、县(区)可先行探索建立丧葬补助制度,在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按死亡当月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所需资金从市、县(区)财政补贴中支出。 3.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13]194号):……将注销登记信息录入城乡居民保信息系统,结算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建立丧葬补助制度的县(市、区),对符合丧葬补助领取条件的应同时计算丧葬补助金额〕,经县级业务复核人员确认通过后,将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及丧葬补助金支付给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终止其城乡居民保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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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口国家级 口省级 口市级 R县级 口乡级 口村级 | ||||||||||||
权限划分 | 无 | ||||||||||||
行使内容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申领 | ||||||||||||
实施机构 | 罗源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 ||||||||||||
实施主体性质 | R法定机关 口授权组织 口受委托组织 | ||||||||||||
受理条件 | 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按当地基础养老金的20个月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依据 | 材料类型 | 材料样本 | 电子表单 | 材料来源 | 纸质材料份数 | 规格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是否共享 |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 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13﹞194号) | 申请表 | 见附件 | 村(居)领取填写 | 2 | A4 | 表中各项信息需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字迹清晰。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级协理员代写,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 否 | |||||
死亡证明 | 证明材料 | 无 | 无 | 自备 | 1 | A4 | 否 | 否 | |||||
注销人员的户口本( | 证明材料 | 无 | 无 | 自备 | 1 | A4 | 复印材料与原件一致,清晰、完整。 | 否 | 否 | ||||
银行卡(存折) | 无 | 无 | 自备 | 1 | A4 | 复印材料与原件一致,清晰、完整。 | 选择将个人账户退回继承人账户时需提供 | 否 | 否 | ||||
法定时限 | 无 | ||||||||||||
法定时限说明 | 无 | ||||||||||||
承诺时限 | |||||||||||||
承诺时限说明 | |||||||||||||
特殊环节时限 | 无 | ||||||||||||
办理流程 | |||||||||||||
审查方式 | 口书面审查 口实地核查 口招标与拍卖 口检测 口检验 口检疫 口鉴定 口考试 口考核 口专家评审 口技术审查 口听证 口听取利害人关系意 口集体审查 口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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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R有 口无 涉及的联办单位: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村(居)委会,罗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
中介服务 | 口有 口无 涉及的资质单位: | ||||||||||||
办件类型 | R承诺件 口即办件 | ||||||||||||
服务范围 | 口定点办理 口多点办理 口跨地区通办 | ||||||||||||
通办范围 | 口全国 口跨省 口跨市 口跨县 | ||||||||||||
办理形式 | 口窗口办理 口网上办理 口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 | ||||||||||||
是否收费 | 口是 R否 | ||||||||||||
收费标准 | 无 | ||||||||||||
收费依据 | 无 | ||||||||||||
数量限制 | 口有 口无 | ||||||||||||
结果名称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结果获取方式 | 口申请人窗口领取 口邮政速递 | ||||||||||||
预约办理 | 口是 口否 | ||||||||||||
网上支付 | 口是 口否 | ||||||||||||
物流快递 | 口是 口否 | ||||||||||||
办理地点 | 已依托各村镇代办点办理,实现不出村。 | ||||||||||||
交通指引 | 各村(居)代办点 | ||||||||||||
办理时间 | |||||||||||||
咨询电话 | 县城乡居民保中心政策咨询电话:0591-26875571 | ||||||||||||
监督电话 | 县城乡居民保中心办公室:0591-26833237 | ||||||||||||
常见问题 | |||||||||||||
错误示例 | |||||||||||||
服务对象 | 口法人 R自然人 | ||||||||||||
服务主题 | 自然人 | 口生育收养 口户籍办理 口民族宗教 口教育科研 口入伍服役 口就业创业 口设立变更 口准营准办 口抵押质押 口职业资格 口行政缴费 口婚姻登记 口优待抚恤 口住房保障 R社会保障 口证件办理 口交通出行 口旅游观光 口出境入境 口消费维权 口公共安全 口司法公证 口知识产权 口环保绿化 口文化体育 口公用事业 口医疗卫生 口离职退休 口死亡殡葬 口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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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主题 | 法人 | 口设立变更 口准营准办 口资质认证 口年检年审 口税收财务 口人力资源 口劳动保障 口投资审批 口融资信贷 口抵押质押 口商务贸易 口招标拍卖 口海关口岸 口涉外服务 口农林牧渔 口国土建设 口交通运输 口环保绿化 口水务气象 口医疗卫生 口科技创新 口文体教育 口知识产权 口民族宗教 口技术质量 口检验检疫 口安全生产 口公安消防 口司法公证 口公用事业 口法人注销 口档案文物 口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