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样单编号 |
样品名称 |
批次 |
企业名称 |
环节(生产/流通/餐饮) |
检验报告编号 |
不合格项 |
核查处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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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控制 召回情况 |
原因的排查 |
整改措施 |
处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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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BJ23350123371234591 |
生姜 |
购进日期:2023年7月12日 |
罗源县滨海新城薛水斌餐饮店 |
餐饮环节 |
2023SFJC001459 |
呲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
该产品为食品原料,使用期限短,除被抽样公司买样的2.58公斤,其余该批生姜在收到不合格报告前均已全部使用完毕。 |
可能是种植环节导致 |
1、立即启动召回程序。本店知悉该批次产品为不安全食品后,立即停止使用该供货商的产品,由于该产品为食品原料,使用期限短,除被抽样公司买样的2.58公斤,其余该批生姜在收到不合格报告前均已全部使用完毕。 2、进一步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素票制度。 3、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加强供货商的筛选。 |
案件调查中,因案情复杂案件,处罚情况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网址https://fj.gsxt.gov.cn/index.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