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罗源县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公示表(第十期)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5-09-29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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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样单编号 样品名称 批次 企业名称 环节(生产/经营) 检验报告编号 不合格项 核查处置情况
产品控制召回情况 原因的排查 整改措施 处罚情况
1 XBJ25350123372506833 老姜 购进日期:2025年6月8日 罗源金源东方星城超市有限公司 经营环节

№: FZ25-LYNX33-007

经抽样检验,铅(以 Pb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购进15公斤,货值269.4元,已销售15公斤,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 经排查,由于是重金属残留,可排除流通环节人为添加因素,可能是种植环节导致。 1.启动召回程序,在门店显眼处张贴食品召回公告。2.依法进一步完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3.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加强供货商的筛选。 罗源金源东方星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老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1.不予行政处罚。
2  XJC25350123372506849ZX 杨梅 购进日期:2025年6月9日 罗源县金源瑞都超市有限公司 经营环节

№: FZ25-LYTX35-002

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购进5公斤,货值79.8元,已销售5公斤,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 经排查,可排除该店人为添加因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添加导致。 1.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在门店显眼处张贴召回公告。2.依法进一步完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3.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加强供货商的筛选。 罗源县金源瑞都超市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杨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1.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