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善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下大力解决农村群众宅基地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强化“建新拆旧”管理。易址新建住宅先拆后建的,优先安排宅基地;先建后拆的,村民应与乡镇人民政府协调机制办公室、村级组织签订三方协议并作出承诺,新建住宅竣工后,须在6个月内将旧宅自行拆除或交村级组织处理,旧宅基地退还村级组织;持有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请示办理权属注销登记手续。未按照协议约定拆除旧宅,退还旧宅基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机制办公室应督促村民自行拆除,经催告仍不履行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协调机制办公室、村级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我县全面落实“一窗收件、一站服务、一次审批”的审批机制,依托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收件,由协调机制办公室具体审查,经协调机制集体研究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审批表、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农村宅基地用地和建房验收意见等使用统一文书格式。
2022年,我县共审批农村宅基地132宗,其中,异地新建住宅31宗,原址翻改建住宅101宗,改变了部分乡镇多年未审批农村宅基地的现状。在一定程度上,营造出全县规范宅基地审批的氛围,进而建立起我县的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的规范体系。
专此
单位领导:林 辉
联 系 人:郑超鸿
联系电话:26853600
罗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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