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调整罗源城区行政区划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白塔乡、碧里乡撤乡设镇,凤山镇、松山镇撤销镇设立街道事项。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4号)《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5号)相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制镇设立标准(试行)》《福建省街道设立标准(试行)》(闽民行〔2021〕74号)文件精神,罗源县统计年鉴(2021年)数据白塔乡年末户籍人口数为14707人、碧里乡年末户籍人口数为25478人,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白塔乡、碧里乡常住人口数为5949人、11499人,未达到《福建省建制镇设立标准(试行)》关于建制镇设立中人口基数要求“沿海、山区拟设镇域内常住人口分别不少于2万人、1.2万人。”的指标条件,即不符合撤乡设镇的标准。根据凤山镇、松山镇上报的数据材料并经2021年10月14日县政府召开的撤乡镇设街道专题工作会研究,凤山镇、松山镇的相关条件符合撤镇设街道的5个基本指标条件,但对撤镇设街道的利弊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做好充分分析。
二、关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合理、科学调整行政区划以及改制后基层治理等问题的解决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对市、市辖区以外的城市和县城规划区内的县政府驻地镇、重点镇和中心镇能否设置街道办事处,《组织法》和国家有关行政区划管理的法规政策均无明文规定。2002年,福建省人民政府为了优化我省的乡镇布局,加快城镇化进程,以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乡镇行政区划的意见》(闽政〔2002〕24号)。按照该文件精神的指导下,我省开展试点工作,宁德市霞浦县的松城镇、洲洋乡于2003年撤镇设松城镇街道、松港街道,福州市闽侯县甘蔗镇于2005年撤镇设甘蔗街道,南平市松溪县松源镇于2008年撤镇设松源街道。试点之后,我省对县级政府撤镇设街道调整行政区划工作没有再行审批。为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省民政厅印发了《福建省建制镇设立标准(试行)》《福建省街道设立标准(试行)》(闽民行〔2021〕74号),规定了撤镇设街道、从镇析置街道、从街道析置街道、并置街道等4种设立街道类别以及比人口和面积、规划情况、经济状况、集镇(城区)建设、域内设施等5项基本指标,对照设立标准,凤山镇、松山镇比较符合的是撤镇设街道方案,但区划调整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风险性等方面,还需进一步考量。撤镇改街道后应着重于加强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等职能,因此要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提升为民服务能力,促进基层工作由管理向服务转变。
三、关于建议我县民政部门积极对接周边县区,了解学习行政区划调整的经验做法,制定撤镇设街道、撤乡设镇工作方案,适时优化我县行政区划设置事项。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4号)和《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5号)的规定,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由拟设立行政区划或者拟撤销行政区划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制订变更方案。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多次前往省民政厅、市民政局以及省区划地名研究会,拜访有关领导和专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联系福清、长乐、闽侯等各县区民政局,了解他们组织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收集县直各部门主要政策变化情况。2021年9月22日上报了《关于罗源县凤山镇、松山镇撤镇设街道调整行政区划的前期调研报告》;2021年10月14日县政府召开撤镇设街道专题工作会,听取凤山镇、松山镇以及县统计、财政等相关部门意见;2021年10月15日上报了《关于撤镇设街道前期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2022年3月2日,县分管领导和县民政局有关领导又拜访了省区划地名研究会饶添发会长,饶会长建议县里要对撤镇改街道的政策影响、利弊以及社会风险等进一步研究论证确实可行后,由县主要领导向市主要领导沟通,争取支持。我局将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做好相关业务工作。
感谢您对行政区划工作的关心,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领导署名:郑良亨
联系电话:26850597
联 系 人:朱伟强
罗源县民政局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