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为杰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罗源县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上级部署的各项食品安全治理行动,通过完善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加强校园食品专项监督抽检、日常监管与联合督查相结合等措施,持续加强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范了食品安全风险,确保食品安全全过程可控。
一、完善监管措施,加强重点监管
一是积极推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对食品经营主体进行动态和静态综合风险等级评定,将中小学校食堂按最高食品安全风险等级纳入重点监管,加大检查频次与力度。二是加强校内流通食品监督检查,以校园内食品销售经营者为重点检查对象,针对“五毛食品”、辣条、糖果、散装食品、冷加工糕点等为检查重点开展专项检查,着重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售卖“三无”食品、散装食品标签、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风险排查,重点对食品采购进货查验、食品贮存、加工制作过程、备餐供餐与配送、食品“一品一码”追溯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指导并督促整改闭环。
二、加强部门联动,严打违法行为
持续加强与教育、公安、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紧抓每学期开学季、中高考期间等特定时间节点,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联合督导检查,集中执法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监管效能,将日常监管和联合督导工作同频同步开展,共联合教育等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8次。同时,加大对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共检查中小学校食堂39家次,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发现风险隐患问题线索80条,推动整改办结问题80个,对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立案查处12起,严厉打击学校食堂采购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未开展食品留样、餐饮具消毒不合格、未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及“一品一码”追溯管理等违法行为。
三、强化校园抽检,防范食安风险
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工作,加大复用餐饮具和大宗食品原料监督抽检力度。对中小学校(含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中小学)复用餐饮具和大宗食品原料开展监督抽检,共抽检复用餐饮具13批次,全部检验合格,大宗食品等原料18批次,1批次不合格,抽检覆盖率100%。对抽检不合格的学校开展核查处置和技术帮扶指导,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并通报教育主管部门,督促学校限期整改,依托专业技术力量,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四、畅通投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畅通完善校园食品安全投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通过12315等投诉举报电话及时排查处置问题线索。将学校食堂加工、制作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更新加入到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重点领域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清单,鼓励开展“校园餐”举报奖励工作。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投诉举报线索处置1家次,发布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动态7篇,转发食品安全宣传13篇,内容涉及整治工作动态及成果、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消费指南、有毒有害食品知识等,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意识。
五、开展培训教育,落实主体责任
联合教育部门举办校园食品安全业务专题培训会3场,对学校分管校园长、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等190余人次进行培训。对新出台和修订的《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指引》《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福建省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防控有害生物污染食品工作指引》进行宣贯学习,督促各学校及校外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日管控等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存在问题,及时排查整改,修补漏洞,以标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方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我县广大学生食品安全。
衷心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兰凉平
联系电话:0591-26980925
联 系 人:林 铖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