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风委员:
您提出关于《关于打造“烟火罗源”区域公共品牌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响应乡村振兴战略,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引领,高度重视商标品牌、地理标志建设,促进罗源县特色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商标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为罗源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针对您提的关于打造“烟火罗源”区域公共品牌的建议,我局立足职能,现将我局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反馈如下:
一、推动指导品牌商标培育建设
为全面推动罗源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发展,我局建议参照福州市商务局牵头制定的《“福州有礼”品牌培育推广工作方案》,依托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商会、专门成立的品牌运营公司(国有控股公司或政企合作平台)等主体,具体负责罗源区域公共品牌运营,制定品牌认定方案,明确产品入选、评估和退出等具体机制;申报注册罗源区域公共品牌商标、版权、专利,对罗源区域公共品牌使用进行授权和管理、宣传推广等相关事宜,指导做好商标授权使用工作。
如若将“烟火罗源”申请注册为商标,我局建议:名称里包含“罗源”县域名称以普通商标形式申报商标,一般情况下,是不建议申请的。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共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此外,根据《商标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申请的注册商标要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烟火”显著性不强。建议可设计“烟火罗源”相关元素图形申请注册商标,申请类别涵盖29、30、31、32类等多个类别,授权我县特色生产加工主体使用;“烟火罗源”字体等可向版权管理部门申请版权(著作权)登记保护,产品外包装可申请外观专利权保护。
二、强化区域品牌知识产权保护
一是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我局牵头印发《罗源县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及《罗源县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相关商标、老字号、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二是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根据上级部署开展商标和地理标志等专项行动,加大对专利侵权、商标假冒、地理标志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是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服务,为权利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切实维护罗源区域公共消费品牌合法权益和声誉。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履行知识产权相关工作职责,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持续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继续做好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商标品牌的培育和保护力度,做好区域品牌商标的帮扶工作,为助力罗源经济发展发挥作用。
领导署名:兰凉平
联系电话:0591-26831940
联 系 人:黄晓霞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7日